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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卫健委:支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开展上门医疗服务

发布时间:2024-05-17    浏览量:

【摘要】

央广网北京5月16日消息(记者 雷妍)在16日举办的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布会上,国家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司司长王海东介绍:国家卫生健康委一直致力于推进增加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,通过三项措施,着力扩大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供给,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。

一是提升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的能力。

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了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。依托社区或者乡镇的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机构,提升服务能力,重点为失能、失智、慢病或者长期卧床的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,增加医养结合服务供给。

同时,鼓励社区和乡镇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,在建设时尽量统筹规划、毗邻建设,方便老年人就近就便能够得到医养结合服务。开展“互联网+护理服务”,增加上门护理服务供给。将老年人作为重点人群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,都是增强基层居家社区医养结合能力的措施。

二是丰富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的内容。

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、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。已为1.27亿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提供了健康管理服务,为5400多万老年人提供了康复指导、营养改善指导等医养结合服务,为1200多万老年人进行了失能评估,为近600万失能老年人提供了照护服务等。还制定了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指南,指导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提供8项医养结合服务,包括健康教育、健康管理、医疗巡诊、家庭病床、居家医疗、中医药、心理精神支持、转诊8项服务。

三是保障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的可持续性。

国家卫生健康委明确了“上门服务费”价格政策,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服务时,采取“医疗服务价格+上门服务费”的方式收费,支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开展上门医疗服务。目前,河南、陕西、福建等省都制定了具体的相关医保政策,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为失能、失智、长期卧床、高龄的老年人提供他们迫切需要的上门医疗服务。